越南民主共和國的選舉

 「在共產國家,選舉不是為了選出管治領袖,而是為了統戰人民和執行政治宣傳。北越也不例外。」—— Howard Penniman


1945年,越南民主共和國成立,也就是世人所知的北越。胡志明為這個號稱「民主」的新生國家籌備第一場選舉。經歷了漫長帝制和殖民統治的越南人民,終於可以參與一場有越南特色的民主選舉。

選民在河內一個票站投票,看來欣喜雀躍。


印度支那共產黨解散

選舉前夕,胡志明把他15年前在香港成立的印度支那共產黨解散了,然後改頭換面以「越盟」的組織名義活動。

美國情報官員George Carver指出這是為了讓非共產主義者更容易接受越盟政府,是統戰的手段。越南共產黨甚至宣稱他們在1945年至1951年間「不存在」,也沒有以任何名義運作。然而舉世皆知北越政府由始至終是由共產黨牢牢掌控,從無半點鬆懈。

完善選舉制度

選舉在1946年舉行。整場選舉毫無懸念將會由越盟勝出。一些省份根本就沒有選舉,越盟「侯選人」宣布「勝出」躋身國會。即使有舉行選舉的地方,民眾承受極大壓力,因為選舉是記名的。

如果記名投票還不足夠左右選民,以下的制度應該更適合,因為選票隨即蓋印並可以購買食物。在糧食短缺的北越,民眾顯然會作出明智決定。

「我國第一次全國大選於1946年1月6日舉行,這場大選標誌著我國民主制度順應人類歷史發展趨勢的偉大飛躍。」

—— 越南政治軍官學校阮明強博士

有如此完善的選舉制度,越盟果然奪得大多數議席。胡志明在河內得169,222票,以98%得票率當選。啟人疑竇的是,當時河內人口只有119,000人。

雖然選舉大勝,但選舉產生的議員也難以影響到政府。農村政府權力高度集中,緊緊控制於委員會手中,而委員是由高層官員出任。委員會隨時可宣布解散選舉產生的議會,而真正掌握權力的委員會是永久性質的,其會議也是閉門進行。

1946年的越南民主共和國


河內市民在街上支持第一屆國會大選


1946年胡志明在河內以超越市內人口的驚人票數勝出選舉。


人民權利依法保障

第一屆國會選舉圓滿成功,制定的憲法一直沿用至1960年,新一屆國會頒布憲法,再次完善了共和國的法律制度。

越南民主共和國第一屆國會


共和國憲法保障人民擁有言論、出版、集會、結社自由。當然人民行使自由不能違反國家利益。

「國家禁止任何人利用民主自由危害國家和人民利益。」—— 憲法第38條

憲法也照顧到人民的風俗,幫助他們培養正確價值觀和道德。

「越南民主共和國人民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,服從工作紀律,維護公眾秩序,尊重社會道德。」—— 憲法第39條


越戰結束,1976年共和國的完善選舉制度在越南全國實行。除了法院依法確認為「精神失常」的人以外,所有成年國民都可以投票選出國會議員。超過二千萬個選民選出492名議員,投票率超逾98%。

面對外界的批評,越南特色的選舉制度持續至今,越南政府認為這樣的選舉使民主更加完善。

「選舉是自由和誠實的,選舉是為了更加完善和發展的民主。」

—— 越南政治軍官學校阮明強博士

 

越戰結束後第一場全國選舉

雖然越南政府認為他們為人民帶來真正的民主,但越南難民問題持續困擾東南亞地區。1978年,114名越南船民請求香港政府收容。


參考:

1. Howard R. Penniman. Election in North Vietnam 

2. http://m.tapchiqptd.vn/vi/事件与时评/越南选举——民主与进步-17223.html

3. http://archive.ipu.org/parline-e/reports/arc/VIETNAM_1976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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